涉案

香港警方捣毁以 deepfake 技術誘騙他人投資虛擬貨幣詐騙集團,涉案金額約 3400 萬元

ChainCatcher 消息,据鳳凰網報導,中國香港警方近日捣破以 deepfake(深度偽造)技術透過社交平台誘騙他人投資虛擬貨幣詐騙集團,涉案約 3400 萬元。香港警方商罪科根據情報於上週,在九龍灣兩座工廠大廈拘捕 31 人,介乎 20 至 34 歲,部分報稱學生及無業人士,涉及同一詐騙集團,並檢獲他們預設的"劇本"。該集團會招攬想"賺快錢"的年輕人加入,訓練他們以虛假人設在交友平台開設帳戶,假裝有好樣貌及奢華生活,認識境外包括台灣及東亞地區的人士,按"劇本"聊天。在了解對方背景後,會投其所好並發展成網絡情人,甚至以深偽技術進行視像通話,其後誘騙對方投資虛擬貨幣,聲稱有可觀回報,要求存入虛假平台,集團收到虛擬貨幣後會立刻轉走,並與受害人斷絕來往。香港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孔慶勳指:"他們租用了兩個位於九龍灣毗鄰工廠大廈的詐騙中心,以分散風險及增加保密性。最重要我們留意到這兩個詐騙中心,分了上下兩更運作,目的不分晝夜吸納更多受害人。千萬不要認為參與一些犯罪集團部分工作只是小事,即使僅被安排在網上認識受害人,而沒有直接接觸虛擬貨幣投資工作,同樣都是違法。"警方稱,該詐騙集團已運作至少一年,犯罪獲利已超過 3400 萬元。詐騙集團主腦、中心負責人及骨幹成員共 5 人已被落案起訴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周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某以“虛擬貨幣”为噱頭的傳銷組織被提起公訴並判刑,涉案金額逾 2.1 億元

ChainCatcher 消息,据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公眾號顯示,近期由施甸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某等 10 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經法院審理,李某某等 10 名被告人以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人民幣 50 萬元至 10 萬元不等。2021 年 5 月以來,李某某先後糾集黃某、金某某等人以"區塊鏈""虛擬貨幣"為噱頭,為牟取非法利益,以購買持有虛擬數字幣 A 和發行虛擬數字幣 B、C 為由,在網絡平台設置 5 個資金池,通過現場會議、微信群等線下與線上相結合的方式,打造成功人士人設,利用特殊職業背景,打著"一幣一豪宅,一幣一豪車""一天輕鬆賺幾十萬上百萬"等口號大肆宣揚獎勵制度、盈利前景,誘騙廣大群眾以購買、銷毀、加資金池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完成下發的任務,獲得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數、投資額作為依據的靜態分紅和動態收益,形成了 5 個返利層級。經鑑定,李某某等人利用網絡平台收取的傳銷資金累計達人民幣 2.1 億餘元。施甸縣檢察院審查認為,李某某以虛擬貨幣為噱頭,伙同其餘九名被告人利用網絡平台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傳銷資金累計達 2.1 億餘元人民幣,情節嚴重,李某某等十人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經法院審理,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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