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

香港警方捣毁以 deepfake 技术诱骗他人投资虚拟货币诈骗集团,涉案金额约 3400 万元

ChainCatcher 消息,据凤凰网报道,中国香港警方近日捣破以 deepfake(深度伪造)技术透过社交平台诱骗他人投资虚拟货币诈骗集团,涉案约 3400 万元。 香港警方商罪科根据情报于上周,于九龙湾两座工厦拘捕 31 人,介乎 20 至 34 岁,部分报称学生及无业人士,涉及同一诈骗集团,并检获他们预设的“剧本”。该集团会招揽想“赚快钱”的年轻人加入,训练他们以虚假人设在交友平台开设帐户,假装有好样貌及奢华生活,认识境外包括台湾及东亚地区的人士,按“剧本”聊天。在了解对方背景后,会投其所好并发展成网络情人,甚至以深伪技术进行视像通话,其后诱骗对方投资虚拟货币,声称有可观回报,要求存入虚假平台,集团收到虚拟货币后会立刻转走,并与受害人断绝来往。 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总警司孔庆勋指:“他们租用了两个位于九龙湾毗邻工厦的诈骗中心,以分散风险及增加保密性。最重要我们留意到这两个诈骗中心,分了上下两更运作,目的不分昼夜吸纳更多受害人。千万不要认为参与一些犯罪集团部分工作只是小事,即使仅被安排在网上认识受害人,而没有直接接触虚拟货币投资工作,同样都是违法。” 警方称,该诈骗集团已运作至少一年,犯罪获利已超过 3400 万元。诈骗集团主脑、中心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共 5 人已被落案起诉串谋诈骗及洗黑钱,周一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某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传销组织被提起公诉并判刑,涉案金额逾 2.1 亿元

ChainCatcher 消息,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显示,近期由施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等 10 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经法院审理,李某某等 10 名被告人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 50 万元至 10 万元不等。 2021 年 5 月以来,李某某先后纠集黄某、金某某等人以“区块链”“虚拟货币”为噱头,为牟取非法利益,以购买持有虚拟数字币 A 和发行虚拟数字币 B、C 为由,在网络平台设置 5 个资金池,通过现场会议、微信群等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打造成功人士人设,利用特殊职业背景,打着“一币一豪宅,一币一豪车”“一天轻松赚几十万上百万”等口号大肆宣扬奖励制度、盈利前景,诱骗广大群众以购买、销毁、加资金池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完成下发的任务,获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数、投资额作为依据的静态分红和动态收益,形成了 5 个返利层级。 经鉴定,李某某等人利用网络平台收取的传销资金累计达人民币 2.1 亿余元。施甸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某以虚拟货币为噱头,伙同其余九名被告人利用网络平台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传销资金累计达 2.1 亿余元人民币,情节严重,李某某等十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法院审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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