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判決一起虛擬貨幣洗錢案,涉案金額達 678 萬餘元
ChainCatcher 消息,据澎湃新聞報導,2015年4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王某某伙同向某某(在逃)等人,先後註冊成立和收購多家公司,並虛構大量業務,以承諾投資可獲得實際年化收益將近100%的超高利潤保本返利為誘餌,實施非法集資活動。近六年時間,王某某等人共吸收資金人民幣214億餘元。為掩飾、隱瞞部分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2021年2月21日王某某出逃前後,共委託其前妻使用非法集資所得人民幣678萬餘元購買"虛擬貨幣"百萬餘枚,並轉入其數字錢包賬戶內。王某某被抓獲歸案後,其安裝數字錢包App的手機被依法扣押。後其前妻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註冊"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網站賬戶,並利用王某某事前告知的密碼轉移數字錢包賬戶內的"虛擬貨幣",通過交易變現後赴銀行取現,以上述方式轉移資金人民幣652萬餘元。2021年12月31日,大連市檢察機關以涉嫌集資詐騙罪、洗錢罪對王某某提起公訴。(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