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产

多人因使用黑灰产交易平台交易“U币”赚取差价被控帮信罪

ChainCatcher 消息,据《检察日报》报道,当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手段在不断变化,虚拟货币引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也时有发生。 今年 6 月,犯罪嫌疑人杨某通过某聊天软件登录黑灰产交易平台“汇望”,并在该平台加入了买卖虚拟货币“U 币”的聊天群。随后,杨某、金某、何某三人共同出资 22 万元,由杨某在群内从一名“U 商”处,以低于平台交易价三分钱的价格购入虚拟货币,存于该“U 商”账户内用来领取任务,所谓的任务就是帮助“U 商”出售“U 币”并收取售卖资金。6 月 8 日,杨某受该“U 商”指使,伙同金某、何某以出售”U 币”的方式从被害人高某处收取现金 22 万元,后将 22 万元现金放至“U 商”指定位置,该“U 商”再以“U 币”形式向杨某的“U 币”账户内转账支付报酬,三人共获利 3800 元。 报道称,在我国,买卖外汇必须在国家指定场所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检察官提醒广大投资者,切勿为了谋取少量利益而轻易相信他人,从银行取出大量现金购买虚拟货币,要保持理性,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时刻警惕虚拟货币骗局,远离非法集资。

中国甘肃“U 商”因交易涉黑灰产 USDT,被判帮信罪并追缴违法所得

ChainCatcher 消息,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文章,近日,中国甘肃永昌法院判决两起涉电诈犯罪案件,对十名被告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实际追缴违法所得 119 万余元。 报道称,2022 年以来,申某某为非法牟利,筹资购买电脑、物联网卡等设备,拉拢李某、陈某等四人入伙,又另招募十余人先后在安徽合肥等地租赁房屋成立 USDT(泰达币)交易工作室,并通过 Telegram 软件组建非法场外交易群,低收高出变现营利。期间,五人屡次铤而走险,在明知收来的 U 币来源于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黑灰产,仍以“高汇率”价格帮助电诈犯罪分子在泰达币和人民币之间进行支付结算。同时,申某某还联系下游“币商”李某某等人按上游犯罪人员指定的付款方式,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存现等方式结算付款。截止案发,涉案被告人共获利 88 万余元,其中涉及永昌县城关镇居民孟某等 10 余名被害人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网上刷单时被诈骗的资金 590 余万元,资金均被转入申某某等人使用的与泰达币交易相关的账户。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申某某等人利用虚拟币交易活动,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人转移资金的行为,已脱离单纯的虚拟币经营行为,此类行为应纳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关键环节,对涉案犯罪分子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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