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財庫局:穩定幣發行人須遵守全額儲備、贖回服務、管治等三項主要要求
ChainCatcher 消息,据大公報報導,香港財庫局表示,特區政府有需要就法幣穩定幣發行人設立監管制度,以風險為本及務實方式進行監管。三項主要要求包括儲備管理及穩定機制(例如要求發行人必須確保法幣穩定幣獲得優質及具有高流動性儲備資產的全額支持)、贖回要求,以及管治、知識及經驗等監管要求。香港財庫局又建議,只有獲發牌的法幣穩定幣發行人、銀行、持牌法團,以及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才可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或向香港公眾人士積極推廣有關服務。對於現有穩定幣發行人,擬議的監管制度亦會設有相應過渡安排。另財庫局期望,適切及符合國際監管建議的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可為用戶提供足夠保障,應對貨幣與金融穩定可能遇到的潛在風險,讓香港虛擬資產生態系統可持續及負責任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