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 投資者首度入稟索償,律師稱民事訴訟有 6 年期限且按照信託責任債務追討
ChainCatcher 消息,据明報報導,去年 9 月報導的香港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平台 JPEX 涉疑違規在港宣傳及經營,案件其中兩名受害人委託律師代表,昨日正式入禀區域法院向 JPEX 集團及相關人等共 7 名被告,追討 24 萬泰達幣或 185 萬港元,為首宗針對 JPEX 的民事索償案。代表原告的浩宸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朱喬華表示,若入禀成功索償可作示例,助更多受害人追討損失。朱喬華表示,刑事調查仍在進行,但提出民事訴訟有 6 年期限,如等待刑事調查結束才索償,屆時未必有足夠時間展開民事程序;民事訴訟期間如有任何發展,於刑事檢控亦會有影響。代表兩名原告的大律師 Tasman Tam 解釋稱,將會循數個訴因嘗試為原告追討損失,其中一項是基於 JPEX 集團(被告包括 JPEX 在澳洲及香港的註冊公司)在事件中的信託責任。所有涉事虛幣均以信託形式由 JPEX 或相關人等持有,虛產實際擁有人是原告,被告需歸還相關虛擬資產。據悉,截至今年 4 月 18 日,警方在 JPEX 案共接到 2636 名受害人報案,涉款約 16 億港元,有 72 人被捕,凍結資產約 2.28 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