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勝訴:傳播孫宇晨“被 FBI 調查”等不實消息或將承擔法律責任
2025年的第一天,區塊鏈知名人士孫宇晨在社交平台上透露,他在2025年第1天就迎來了勝訴。社交平台展示的信息顯示,孫宇晨獲訴某知名門戶侵害名譽權一審勝訴。該案涉及的內容正是幾年前令全國媒體陷入流量狂歡的孫宇晨"被FBI調查"傳言。而在去年,孫宇晨已獲得訴重慶商界傳媒集團發布孫宇晨"被FBI調查"相關報導侵害名譽權訴訟的勝訴,重慶商界傳媒集團已按照判決書對孫宇晨進行了公開致歉。
這兩起訴訟中所涉及到的不實信息,均來自於美國科技媒體The Verge 2022年發表的一篇報導。在原文報導裡,作者已經在文中專門給出說明,他無法從SEC、IRS、FBI、紐約南區檢察官辦公室得到前述機構是否開展對孫宇晨調查的確認。消息自源頭就無法確定真實性。
但在國內的媒體和自媒體傳播過程中,直接將該文作者都無法證實的內容當成事實,甚至一些媒體還基於無法證實的內容進行二次創作與演繹。最終,流量狂歡後,他們都付出了相應的法律代價。
孫宇晨是熱點人物也是行銷高手,他與熱點話題互相成就,不僅讓人看到了互聯網行銷的巨大魔力,同時也讓其成為了話題不絕的流量來源,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媒體與自媒體傳播與其相關的不實信息沒有任何法律風險,前述兩個案件判決顯示,直接發布或傳播孫宇晨"被FBI調查"等吸睛的傳言而造成不良後果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名譽權是最近二十多年才逐漸被人們重視起來的個人權利,相關的糾紛案訴訟時有爭議,涉事的當事人往往因為相應的法律細則不夠清晰,而勝訴不多。但隨著近年來訴訟案例越來越多,獲得勝訴的也多了起來。
孫宇晨的名譽糾紛案勝訴在法理是早就注定的結果,類似的故事早在20多年前就發生過。中國足球界的知名人物"范大將軍"范志毅,在2002年也曾在相似的訴訟案中勝出。與孫宇晨的兩次勝訴的情節如出一轍,同樣都是媒體轉載了另外一家並沒有核實相應報導內容而牽扯出的名譽權糾紛,並都以傳播不實消息的一方敗訴而收尾。
2002年6月14日,《東方體育日報》轉發了《體壇周報》的報導稱,"中哥之戰傳聞范志毅涉嫌赌球",儘管後來《東方體育日報》也以《真相終於大白范志毅沒有涉嫌赌球》澄清了真相,但在後來的訴訟中敗訴,並進行公開賠禮道歉和賠償了5萬元精神損失費。
許多媒體之所以趨之若鶩地對孫宇晨"被FBI調查"進行二次轉發,主要還是基於"外國的月亮比較圓",以為國外媒體報導的內容就完全沒問題,同時FBI在中國是一個充滿神秘色彩的概念,兩相結合,一些媒體和自媒體由此陷入了流量的狂歡。
如今互聯網有著多種多樣的信息傳播方式和媒介,其便捷性容易使人以為轉發這類消息時屬於個人的自由,跟侵權更不會扯上任何聯繫。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法制日報》上十分明確地指出,從傳播法角度看,如果內容侵權,那麼轉發行為和直接發布行為沒有什麼區別,都是直接侵權,作為轉發者,其對內容的真實性當然有審核義務。
這也意味著,不僅是有報導新聞權力的媒體,包括活躍在各種社交媒體平台的個人,也不能為了獲取流量,博得關注,而無所顧忌地傳播涉及其他人的不實信息。
近兩年有個提法叫做"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我們看到很多人利用互聯網流量改變了命運,賺取到了財富,甚至實現了階級躍遷,每個人都在這個織網當中,興許哪一天不自覺就成了話題中心的人,成為了公眾聚光燈下的人物。孫宇晨的兩次勝訴提醒我們兩點:發布或傳播不實信息是可能付出法律代價的,但同時如果自己成為了被侵害的那個人,也可以積極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