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卡币”案件二审法院维持判决,判处刘某言等 3 人有期徒刑 13 年至 3 年不等
ChainCatcher 消息,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维卡币”案件二审作出维持一审原判的判决,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刘某言、黄某枝、刘某瑞 3 人有期徒刑 13 年至 3 年不等,并处罚金。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刘某言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70 万元;黄某枝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8 年,并处罚金 50 万元;刘某瑞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10 万元。宣判后,黄某枝不服提起上诉。
海口中院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黄某枝及原审被告人刘某言、刘某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66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维持原判。
此前 2022 年 8 月消息,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成功侦破一起投资虚拟货币养老诈骗案,抓获涉案人员 9 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引导中老年人投资虚拟货币“维卡币”盈利,涉案金额高达 2000 余万元,受害人 100 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