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制度

香港财库局:即将发表稳定币发行人拟议监管制度咨询总结

ChainCatcher 消息,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继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于去年 6 月生效,财库局和金管局在去年底就香港稳定币发行人拟议监管制度咨询公众,并即将发表咨询总结,以拟备条例草案供立法会审议。 财库局指出,期望适切和符合国际监管建议的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可以为法币稳定币用户提供足够保障,以及应对法币稳定币对货币与金融稳定构成的潜在风险,让香港虚拟资产生态系统可持续和负责任地发展。 鉴于法币稳定币在 Web3 和虚拟资产生态系统中的重要角色,而传统金融体系与虚拟资产市场之间的联系亦愈趋紧密,政府有需要就法币稳定币发行人设立监管制度,当中主要要求包括:储备管理及稳定机制,包括要求发行人必须确保法币稳定币获得优质和具高流动性储备资产的全额支持;赎回要求;以及管治、知识及经验等监管要求。 同时,为保障法币稳定币用户,建议只有以下机构可以在香港销售法币稳定币,或向香港公众人士积极推广有关服务:获发牌的法币稳定币发行人;认可机构(即银行) ;持牌法团;以及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对于现有的稳定币发行人,拟议的监管制度亦会设有相应的过渡安排。

香港金管局就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立法建议展开咨询并推出“沙盒”安排

ChainCatcher 消息,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联合发表公众咨询文件,就有关监管稳定币发行人的立法建议收集意见。文件中称因应稳定币在 Web3 和虚拟资产生态系统中的重要角色,而传统金融体系与虚拟资产市场之间的联系亦越趋紧密,政府认为有需要就法币稳定币发行人设立监管制度。随着虚拟资产越趋普及,透过风险为本和灵活的方式监管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可适当地管理潜在的货币与金融稳定风险,并提供具透明度和合适的规限。 立法建议已考虑到金管局在去年发布的《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的讨论文件》(注一)所收集到的市场和公众意见、与持份者的持续讨论、本地的市场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国际标准。其重点如下: (一)透过引入新法例实施发牌制度,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法币稳定币发行人(注二)须获取金融管理专员发出的牌照; (二)规定只有指定持牌机构(注三)可以提供购买法币稳定币的服务,而只有由持牌发行人所发行的法币稳定币可售予零售投资者; (三)禁止推广: ( i ) 非持牌发行人的法币稳定币发行;或 ( i i ) 非指定持牌机构所提供的购买法币稳定币的服务; (四)赋予当局所需权力,因应虚拟资产市场的快速变化调整受监管稳定币及活动的范围;及 (五)提供过渡安排,以促进监管制度顺利施行。 金管局亦将推出“沙盒”安排,向有意并已有具体计划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的发行人传达监管期望和提供合规指引,同时收集他们对拟议监管要求的意见,以促进后续监管制度的落实,以及确保制度切合监管目标。“沙盒”相关详情将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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