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武汉市法院审结涉 Filecoin“挖矿”合同纠纷案件,判决涉案合同无效

ChainCatcher 消息,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虚拟货币“挖矿”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原告周某与被告某科技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签订《存储服务器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周某以 179800 元的价格购买 IPFS 存储服务器,该 IPFS 存储服务器上架到机房,并由某科技公司代管,某科技公司向周某保证提供的 IPFS 存储服务器能在 IPFS 网络提供服务并获取 Filecoin 奖励,能根据网络需求进行硬件迭代升级,并承诺产币量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投资收益率),否则由某科技公司补齐。 合同签订后,某科技公司按约代管周某所购买的存储服务器,周某能够通过某科技公司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了解到每日存储服务器的产币及质押释放情况,后因周某认识到存储服务器产生的虚拟货币系国家明令禁止,故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所有合同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涉案《存储服务器购买合同》虽名目为存储服务器的买卖合同关系,但实质目的是购买算力存储服务器用于获取虚拟货币 Filecoin 代币,结合双方有关将购买的存储服务器放在某科技公司机房进行托管的约定可知,涉案合同所涉交易实为通过专用计算机设备用于生产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此类“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不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且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突出,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涉案合同项下交易违背绿色发展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涉案合同应为无效。 双方当事人对涉案合同无效均有过错,均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民事责任。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及某科技公司实际对存储设备进行维护并使用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某科技公司返还周某 120000 元合同款;又因周某对合同无效自身存在过错,且双方对资金占用利息并无约定,故法院对周某主张资金占用利息的诉求不予支持。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自愿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

美 SEC 主席:绝大多数加密代币符合投资合同测试,大多数加密中介机构也须遵守证券法

ChainCatcher 消息,美 SEC 主席 Gary Gensler 在 2023 全球交易所和金融科技大会之前发布的一份发言稿中表示,“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加密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和发行人不应该受到我们证券法的保护。正如我多次说过的,绝大多数加密代币符合投资合同测试。这些代币有团队通过网站和 Twitter 帐户进行推广。这些代币并非凭空而来。加密证券发行人需要向 SEC 登记其投资合同的要约和销售或满足豁免要求。” Gary Gensler 进一步称,鉴于大多数加密代币都受证券法的约束,因此大多数加密中介机构也必须遵守证券法。如果中介机构不进行注册,受到伤害的是投资者,美国金融市场也可能会受到影响。在证券市场的其他领域,交易所、经纪自营商和清算功能是分开的,这有助于减轻因混合此类服务而可能产生的冲突。加密货币中介机构可能需要分离业务线,制定防止欺诈和操纵的规则手册,适当隔离客户资金,缓解冲突,或改变他们的清算和托管方法。 关于加密借贷和质押即服务,Gary Gensler 表示,在过去几十年的案例中,最高法院已经明确表明产品的经济现实(而非标签)决定了它是否符合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将何种资产投入借贷或质押即服务平台并不重要(现金、黄金、比特币或其他任何东西)。客户通过该平台投资他们的资产,然后该平台将其转借或汇集、抵押,并承诺回报。这些都是经典的证券,无论是否涉及加密货币。(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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