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審理一起虛擬貨幣投資款轉化為借款案件,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ChainCatcher 消息,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虛擬貨幣投資款轉化為借款案件,駁回了原告韓某的還款訴訟請求。韓某與季某為朋友,季某建議韓某投資泰達幣,稱能賺取高額收益。韓某通過平台購買 2000 泰達幣,並由季某代為托管。然而,季某未兌現承諾,韓某報警並與季某達成協議,將虛擬貨幣交易關係轉化為借款關係。季某出具借條承諾還款,但未還款,韓某起訴。法院認為,泰達幣非法定貨幣,不具備法償性,無法作為借款交付依據,因此借款協議無效。即便雙方曾將虛擬貨幣交易轉化為借款關係,法院也認為虛擬貨幣投資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損失應由韓某自行承擔。最終,法院判決駁回韓某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