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ceholder:為什麼說監管合規是區塊鏈去中心化的最後一步?
原文作者:Mario Laul,Placeholder
編譯:倩雯,ChainCatcher
區塊鏈和智能合約應用大規模普及的一個主要障礙一直是相關法律和監管地位的缺失與層出不窮的爭議問題。要想 實現 真正的創新, 區塊鏈 系統必須具備一些獨特的屬性,使其有別於現有系統,從而證明有必要對其進行專門的監管處理。這種創新的基石是 " 充分的去中心化 "------ 這一特性 是為了 保證可靠性和彈性,即使在敵對 環境 或其他挑戰中 能夠維持 。 如果沒有這一特性,有關網絡或應用就更容易被描述為傳統軟件項目,因此也更容易被歸入現有的監管類別。因此,儘管許多區塊鏈項目的融資、早期開發和啟動都是由一小群人集中協調的,但它們以"逐步去中心化"作為其核心長期目標之一。
從理論來說, 逐步去中心化道路上的最後一站是監管合規, 即 在不犧牲 項目創辦 原則的情況下實現區塊鏈行業的合法化。在區塊鏈行業近 15 年的發展歷程中,合規在實踐中的要求一直是一個決定性的爭論點。監管機構和行業參與者之所以在這一爭論上無法達成明晰的共識,原因在於:一方面,在區塊鏈技術及其支持的組織類型方面,現有的監管框架顯然已經不合時宜;但另一方面,真正的創新也往往與更傳統的結構和實踐交織在一起,而這些結構和實踐無可否認地屬於既定的監管要求。對於那些對交易結算進行有力保障,並最大限度減少中心控制點和故障的項目來說,同時在這兩個世界裡遊走似乎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這種監管空白狀態不可能永遠持續下去。創新、結構慣性、修改現有法規或制定新法規之間的動態終將走向終結。在大多數情況下,參與區塊鏈行業的傳統組織的活動都受到組織所在司法管轄區現有法律的管轄。不明確之處主要涉及更新穎的組織形式,如公共區塊鏈、智能合約應用及其分佈式代幣持有者和治理者社區(即去中心化自治組織 DAO)、相關加密資產以及與傳統系統越來越相融的新興鏈上經濟。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情況不同,因此解決這一監管難題可能仍需數年時間,但最終必須而且將會實現這一難題的解決,從而為區塊鏈進一步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鋪平道路,使其成為"全球行政基礎設施"。
與此同時,基於區塊鏈的項目及其支持者將繼續探索技術和治理創新的前沿。有些項目可能會利用其獨特的目標和環境來證明自己有理由忽視或遠離監管討論;有些項目則會積極尋求並促進監管討論。 有些人可能會得出去中心化不是正確道路的結論,從而回歸到更成熟傳統的組織形式。但無論如何,區塊鏈和智能合約應用要想與現有機構形成規模互補和競爭,就必須正式明確構建、運營和互動這些系統所需的法律和監管要求, 這是一條必經之路。
逐步去中心化與逐步合規兩條道路並行不悖,而且最終會相互交匯。挑戰在於,雖然加密貨幣中的 " 去中心化 " 具有廣泛的全球定義,但監管現在是、將來也可能仍然是國家 層面的議題 ,或者至少是地區 層面的 問題。因此,並不存在通用的合規手冊,除了以下對任何人來說都不言而喻的道理:
- 尋求適用於具體情況的法律建議;
- 尽最大努力遵守所有適用法律;
- 在有争议或不明确的领域,想方设法促成平衡的监管结果;
- 一旦实现明确的法律/监管,尽最大努力遵守所有适用法律。
但是,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確保上述目標不會以犧牲創建和維護開源技術的自由為代價,也不會犧牲區塊鏈價值主張的基本要素:信息的公開可驗證性、對人類主觀管理者較低的依賴程度(例如,區塊鏈技術的自動化)、機構和個人之間實現權力平衡並向後者傾斜(自我主權)。只要做到了這一點,無論法律最終如何監管,該行業獨特的創新核心都將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