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z crypto合夥人:區塊鏈的魅力與挑戰
本文於2019年7月7日發佈於鏈捕手公眾號,作者胡韜。
Chris Dixon是當前區塊鏈領域最具影響的投資人之一,他在1999年碩士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並在經歷多年傳統金融投資經驗後於2013年加入投資機構a16z,目前擔任a16z crypto普通合夥人。在Chris Dixon看來,區塊鏈就是矽谷再次升起的海盜旗,引領大家投入有趣、略帶危險而具有顛覆性的活動中。
Chris Dixon在a16z 的第一筆投資是Ripple,此後陸續投出了Coinbase、OpenBazaar等明星項目,在成績顯赫的同時也推動A16Z成為區塊鏈行業最具影響力的投資機構之一。
在進入加密貨幣行業6年以來,Chris Dixon已經形成一系列豐富而精彩的區塊鏈思想體系,鏈捕手通過搜集大量資料對Chris Dixon的相關言論進行了整理並組織成文,相信對能對各位讀者大有裨益。
一、談加密貨幣發展的背景
今天的互聯網更像是迪士尼樂園。如果我在迪士尼樂園開了餐廳,樂園認為我賺錢太多,就可能抬高租金或者改變規則。現在臉書、谷歌和蘋果上造的東西就是這樣。
我們生活在這個迪士尼樂園般的互聯網裡,我不認為這是件好事。我覺得它不如以前那麼多樣化、令人激動、不再那麼有趣和富有創造力了。它毀了那些有創意的商業模型。如果我們不做點什麼去改變這現狀,會在創業領域付出巨大的代價並錯失很多機會,下個Mark Zuckerberg、 Larry Page將很難起步把生意做起來。
回顧過去二十年歷史,目前在互聯網創造新東西大概有兩種模式:一種是你通過非營利、公益的方式來開發底層協議,這也是互聯網早期所採用的,通過由政府和學術機構設計最核心的協議,包括HTTP 協議、 TCP/IP 協議、HTML、SMTP(郵件協議),這些都運行得非常好。但你再看看這些協議誕生後的二十年還有什麼好的協議出現過?
比如現在所有上網的人訪問一個網站都要依賴一個加密程式庫OpenSSL與SSL溝通,來幫你加密在網上輸入的銀行密碼、用戶密碼等敏感數據,以防被人偷走。
但是當一個重大的安全漏洞 --- --- 心血漏洞(Heartbleed bug)出現後,大家才發現OpenSSL這麼重要的加密程式庫竟然只有一個半開發人員在維護,你可以說事實上已經停止了開發。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協議本身是沒有商業價值的,所以就沒有人再願意關注它了。
另一種開發模式就是創辦企業賺錢支持開發,例如Facebook、Google這樣賺取廣告收入或Amazon賺取交易手續費,再重新投入到科技開發,而全世界基本上所有的投資、聰明的開發人員的精力都被中心化管理的企業吸走。
你再看看,其實這個世界同時又有一群不受聘於這些平台公司的開發人員,在本質上可以說是已經多年被這些「平台」所利用,他們費盡心神開發的應用可能最後被這些平台封殺,或你不再反抗、願意付出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的過路費(AppStore/Google Play的手續費比例)得以在平台生存。
這個群體現在非常沮喪,希望尋找一種新的模式去支持開發應用的成本,而通過加密貨幣把底層資源出售的新經濟模式,其實非常契合這種渴望和需求。
同時,從上世紀80年代到本世紀初,主流的互聯網服務都是建立在由互聯網社區控制的公開協議之上的。譬如,被稱為互聯網世界「電話本」的域名解析系統DNS,是由個人及組織構成的分佈式網絡所控制的,採用了公開創造和管理的規則,可以讓任何遵循社區標準的個人或組織擁有域名,在互聯網世界中佔有一席之地。
這也意味著公司運營網絡和電郵收發的服務受到監督,如果它們行為不端,用戶可以將自己的域名服務轉移存放到其它服務提供商那裡。
但從本世紀第一個10年的中期到現在,互聯網用戶對公開協議的信任被換成對企業管理團隊的信任。谷歌、推特和Facebook等企業打造了超越公開協議能力的軟體及服務,用戶聚集到這些設計更為精巧的平台上了。
可是這些平台的代碼屬於這些公司的私有財產,對這些平台的監管規則可能瞬息發生變化。
社交網絡如何決定核准或者拉黑一位用戶?搜索引擎如何決定網站排名?社交媒體可能上一分鐘還在扶植媒體機構和小企業,下一分鐘就可能將它們的內容打入冷宮或者改變收入分成模式。同時,數以百萬的用戶曾經遭遇過私人數據被濫用或者被竊取的切膚之痛,那些依賴互聯網平台的創意工作者和創意企業,也遭遇過平台規則突然變化,讓他們的受眾群和作品盈利一夜之間化為烏有。
這些平台巨頭的巨大能量造成了大範圍的社會緊張關係,假新聞泛濫、水軍、隱私法和算法偏見等議題掀起激烈辯論。
這就是為何社會思潮又開始轉向擁抱由公開規則和社區控制的互聯網服務。這些想法終於在最近成為了可能。具體而言,這要感謝基於區塊鏈和密碼貨幣崛起推動的技術創新,通過日漸增長的社會行動試圖打造全新的互聯網服務。
二、談區塊鏈的實際價值與前景
區塊鏈是建立在互聯網底層之上的網絡,一方面使用諸如區塊鏈的共識機制來維持和更新狀態。用戶或者開發者可以信任運行於區塊鏈電腦上的一段代碼能一如既往的按照設計理念運行下去,即使是網絡中的個別參與者起了異心,試圖破壞該網絡,但是都無法得逞。
另一方面使用加密代幣來激勵共識參與者(採礦者/驗證者)和其他網絡參與者。激勵機制是加密貨幣這場運動中最令人興奮的一點,它使得這個區塊鏈網絡平台中的所有參與者都是利益一致的,大家同在一條船上就不會互相傷害。
這種激勵機制最精彩的地方不單是激勵了初創公司或開發人員在平台上開發新的應用,更加是激勵了人們在初期就願意為這個平台服務,令新的平台以一種前所未見之高速成長,而比特幣、以太坊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互聯網時代,當你創辦一個需要網絡效應的生意時,好消息往往是一旦你擁有一定的用戶量,你之後就很容易成功了;但壞消息卻是,直到你擁有一定的用戶量,你的生意模式從外界看來都是一塌糊塗的。就好像只有一個用戶的約會網站是世界上最差的創意,但有一百萬個用戶的約會網站就聽起來說服力大很多了,但創辦人面對的問題是怎樣做到這一點?
Chris Dixon
我曾經是企業家,現在是投資者。從個人經驗來說,其實需要網絡效應的生意有99%在初創階段就會失敗。但當你問Airbnb創辦人布萊恩切斯基或Ebay的創辦人如何克服「先是有雞還是有蛋」時,他們總是有一些英雄式的故事,講述自己如何通過純粹的意志力、詭計或金錢去突破重重難關,但互聯網上其實只有大概15個具規模效應的平台。你可以想像可能有其他一百萬間初創公司因為一直沒有通過初創階段而失去使世界進步、改善現有服務的機會。
因此,加密貨幣更像是為所有初創公司會遇到的「先是有雞還是有蛋」典型難題提供一個通用的解決方案,當沒有足夠的用戶去創造平台價值時,讓你可以用財務價值去激勵早期用戶,但慢慢地你給後期的用戶越來越少的財務價值,因為後期平台成形後,後期的用戶已經可以享受到平台帶來的價值。
在具體的激勵機制層面,權益證明機制(Proof of Stake, PoS)正在得到越來越多人的使用,而最明顯的地方是以太坊從工作量證明機制(Proof of Work, PoW)到權益證明機制的轉變,該機制令共識機制有更大的設計空間,例如可以在共識機制中增加懲罰機制,這是此前機制沒有發生過的。
電子郵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因為它沒有任何懲罰機制,所以就會有一個很壞的因果循環。當人們發現發送電子郵件是完全不需要成本的,就會有人發送十億封電子郵件,這是一個大問題。你想想,如果每次創建一個新的電子郵件帳戶、發送垃圾郵件都需要付出成本,人們就自然在做之前會先考慮成本問題。這種懲罰機制就會大大改善現在的電子郵件問題。
區塊鏈網絡還會使用多種機制來確保自身在增長時保持中立,防止變成中心化。首先,區塊鏈網絡和參與者之間的合同是在開源代碼中執行的。大型互聯網平台上的不負責任的員工決定如何對信息進行排名和過濾,哪些用戶得到提升、哪些被禁止。在區塊鏈行業,這些決定由社區來做,並且是使用公開和透明的機制。正如我們從現實世界所知道的那樣,民主制度並不完美,但比替代方案要好得多。
其次,區塊鏈網絡參與者通過「發出聲音」和「退出」機制進行監督。參與者通過社區治理「發出聲音」,包括「在鏈上」(通過協議)和「鏈下」(通過協議周圍的社會結構)。如果對區塊鏈網絡現狀不滿意,參與者可以通過出售他們的代幣退出,或者在極端情況下實施分叉。
簡而言之,區塊鏈網絡把網絡參與者凝聚在一起共同努力實現共同目標------網絡的增長和代幣的升值,這種一致的聯盟關係是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得以繼續藐視懷疑論者和保持繁榮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今,加密貨幣行業遭受的最大挑戰是如何防止他們自身變得中心化,還有更嚴重的限制是性能和可擴展性。接下來幾年,行業發展重心將是解決這些限制,同時加強加密網絡的基礎設施建設。之後,大部分資源將轉向在該基礎設施之上建設去中心化應用程序。
中心化應用系統通常開始做得很好,像互聯網巨頭GAFA有許多優勢,包括龐大的現金儲備、用戶基礎和運營基礎設施。而去中心化的系統通常在開始並不完善,但在適當的條件下它們所吸引的新貢獻者會成倍增長。
對開發人員和企業家來說,區塊鏈網絡有更吸引人的價值主張。如果區塊鏈網絡能夠贏得這些開發者的充分認可,可以調動比GAFA更多的資源,並迅速研發出超過他們的產品。
而且,世界上有數百萬高技能的開發者,只有一小部分在大型科技公司工作,而在新產品開發上則更小了。歷史上許多最重要的軟體項目都是由更多的創業公司或獨立開發者社區創建的。中心化還是去中心化系統會贏得互聯網下一個時代的問題可以歸結為誰會構建最具吸引力的產品,誰能贏得更多高質量的開發人員和企業家的支持是關鍵。
最終,人們不再需要將信任寄托在某個企業身上,我們可以將信任托付給社區擁有並運行的軟體,最終,把互聯網的治理原則從「不作惡」don't be evil 重新變成「無法作惡」can't be e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