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库局副局长:稳定币发行人牌照制度将在生效后设 6 个月“不违例期”过渡期
ChainCatcher 消息,据香港文汇报,香港财库局副局长陈浩濂出席立法会 Web3 及虚拟资产发展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时表示,除现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制度以外,建立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将加强本港虚拟资产规管框架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制度设有过渡期,有具意义且实质发行业务的发行人,可在制度生效后 6 个月的“不违例期”过渡期继续经营,但必须在前 3 个月内提交牌照申请,否则须在第 4 个月底前有序结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