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縣人民法院判處一起以搶單模式倒賣 U 幣案件,被告人獲刑一年零八個月。

2024-10-21 16:43:04
收藏

ChainCatcher 消息,黑龍江齊齊哈爾市依安縣人民法院公眾號披露一起以搶單模式倒賣 U 幣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U 碼頭"APP 的賬戶以搶單模式倒賣 U 幣,使用其他人的 11 張銀行卡接收買賣 U 幣的錢款,其中六張銀行卡接收詐騙資金總計 56.4 萬元,王某某從中獲利 6 萬餘元,被其全部揮霍。

本案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鏈捕手ChainCatcher提醒,請廣大讀者理性看待區塊鏈,切實提高風險意識,警惕各類虛擬代幣發行與炒作,站內所有內容僅係市場信息或相關方觀點,不構成任何形式投資建議。如發現站內內容含敏感信息,可點擊“舉報”,我們會及時處理。
ChainCatcher 與創新者共建Web3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