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縣人民法院判處一起以搶單模式倒賣 U 幣案件,被告人獲刑一年零八個月。
ChainCatcher 消息,黑龍江齊齊哈爾市依安縣人民法院公眾號披露一起以搶單模式倒賣 U 幣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U 碼頭"APP 的賬戶以搶單模式倒賣 U 幣,使用其他人的 11 張銀行卡接收買賣 U 幣的錢款,其中六張銀行卡接收詐騙資金總計 56.4 萬元,王某某從中獲利 6 萬餘元,被其全部揮霍。
本案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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