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數字藏品詐騙案

2024-01-21 2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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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nCatcher 消息,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2022 年 6 月,陳某註冊成立 A 公司,在無 ICP 證(網路經營許可證)等資訊服務備案情況下,開發 B 平台公開銷售某款數位藏品,並利用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對外宣傳其發售的藏品為限量,投資該數位藏品稳赚不賠。2022 年 7 月,B 平台首發某款數位藏品,並用"保本回購、穩定升值"的宣傳話術誘騙,一個月內,對外售出近 3 萬份藏品。其後陳某開放二級市場交易,並透過操控帳戶、雇用水軍等方式虛增交易價格、炒作市場熱度從而歸集資金。其間,陳某從平台套現 90 余萬元。2022 年 10 月至 11 月,陳某停止伺服器續費,關閉平台,用戶無法提現和查看數位藏品。

法院認為陳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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