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析以色列的反洗錢法規:世界上最嚴格的司法管轄區之一
作者:Aiying
以色列是全球金融科技的重要據點,這裡孕育了世界上一些知名的獨角獸公司,包括 eToro、Payoneer、Lemonade、Rapyd、Pagaya、Earnix、Tipalti、Hippo、Fundbox 和 Melio。然而,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以色列必須面臨嚴重的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風險。
根據以色列禁止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機構的數據,2021 年以色列的有組織犯罪活動洗錢行為增加了 12.2%。其中一個近期的高調案例包括一個法以幫派通過在歐盟、中國和以色列的多個銀行賬戶洗錢。以色列的監管機構不斷尋找金融犯罪的線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在其相互評價報告中稱以色列的金融情報單位是世界上最有效的之一。
接下來,讓我們深入了解以色列的反洗錢細節
一、誰受到影響?
在以色列,幾乎所有的金融服務提供商都必須遵守該國的反洗錢法規,包括:
- 銀行
- 保險公司
- 股票交易所
- 資管公司
- 投資顧問
- 交易平台
- 貨幣服務提供商
-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s)
- 貨幣服務業務(MSBs)
除了這些金融服務提供商之外,反洗錢法規也適用於其他類型的機構,例如,律師、會計師、房地產經紀人和其他涉及大額金錢交易的專業人士,也可能需要遵守反洗錢法規
二、誰是監管機構?
- 以色列銀行------這個機構對金融系統進行總體監管。
- 以色列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禁止機構(IMPA)------該機構於 2002 年根據 2000 年的《禁止洗錢法》成立,是一個金融情報單位(FIU),在以色列領導反對洗錢和恐怖融資的鬥爭。IMPA 與以色列的多個國家執法和安全機構合作,包括以色列警察、以色列稅務局、國家檢察官辦公室、以色列安全局和銀行業監管機構。它還與全球的金融情報單位合作。
2018 年,在成功完成其互評後,以色列成為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第 36 個成員國,從那時起遵循基於風險的方法。此後,FATF 發現,以色列是在 AML/CTF 制度方面排名前三的國家之一,而 IMPA 被認為是世界上最頂尖的兩個金融情報單位之一。
三、主要的法規有哪些?
- 《禁止洗錢法》5760-2000
- 《反恐法》5776-2016
- 《反洗錢令》(貨幣服務業務和信貸服務提供商的辨識、報告和記錄保存職責,以防止洗錢和恐怖融資) 5778-2018
- 《禁止洗錢法》(銀行公司關於辨識、報告和記錄保存以防止洗錢和恐怖融資的要求)令,2001
- 《銀行業務適當行為指令》第 367 號(電子銀行指令)。
四、如何保持合規?
以色列的反洗錢 / 了解你的客戶(AML/KYC)法規要求所有金融服務提供商進行一系列盡職調查措施,包括:
- 對接受服務的人(自然人或法人)進行身份確認和驗證手續 ------ 客戶盡職調查。
- 客戶盡職調查(銀行公司的要求)
- 客戶盡職調查(CDD)是在客戶入駐期間收集和驗證客戶信息的過程。這包括客戶的姓名、地址和其他個人數據。
對於居民個人:
- 身份證或其經過認證的副本。
- 銀行公司應將身份信息與人口登記冊進行對比,將其上所示的證明文件的發行日期與內政部人口登記冊中記錄的最後一份證明文件的發行日期進行比較。
對於外國居民個人:
- 外國護照或通行證,或其經過認證的副本,銀行公司應將身份信息與另一份帶有照片和身份號碼的文件進行比較;
- 如果沒有這些文件,需要提供一份帶有姓名或身份證號以及地址或出生日期的文件。
對於在以色列註冊的公司,關於記錄公司的身份信息(如名稱、公司編號、成立日期):
·
- 註冊證書或其經過認證的副本(如果某一項信息未在證書中顯示,應根據律師的認證進行記錄)。*
- 銀行公司應獲取並保留以下文件或其複印件:
- 公司註冊證書的經過認證的副本;·
- 建立公司的公司基礎文件的經過認證的副本;·
- 律師證明公司的存在、其名稱和身份號碼;或者,銀行公司可以驗證公司的註冊與相關登記冊的一致性。·
- 公司中有權機構開設賬戶的決議的經過認證的副本,或律師證明該決議已經適當地通過的證書;
- 公司中有權機構關於賬戶授權簽字人的決議的經過認證的副本,或律師關於賬戶授權簽字人的證書。* 律師指在以色列有執業許可的律師。
對於在以色列未註冊的公司,關於記錄公司的身份信息(如名稱、公司編號、成立日期、地址)·證明其註冊的文件或該文件的經過認證的副本,只要這些信息在文件中顯示(如果某一項信息未在文件中顯示,應根據律師的認證進行記錄);
銀行公司應獲取證明公司註冊的文件,以及在 (b) 至 (e) 點中列出的文件(參見以色列註冊公司小節)。
對於在沒有對其類型的公司進行註冊的國家成立的公司,銀行公司應獲取律師的證書,證明在註冊國沒有註冊;銀行公司應保留這些文件或其複印件。
申請人的身份驗證(包括公司的授權簽字人)可以通過以下方法之一進行:
- 基於申請人在開戶時向銀行出示的身份證,同時使用遠程面對面身份驗證和認證的技術,如指令第 27a 條所詳述(需提前通知銀行監督部門)。
- 基於申請人的身份證和由以色列國家發出的附有客戶姓名、身份號碼和出生日期的額外身份證明文件,這些都是在開戶時出示的,一起使用:
(1) 視頻會議技術
(2) 在符合電子銀行指令的情況下,通過在以色列的一家銀行公司名下的賬戶執行銀行轉賬,該賬戶是在線賬戶申請人的名字。
除了客戶身份確認和驗證外,公司還必須進行:
- 交易監控
- 在 AML 法規設定的情況下對交易進行報告
- 制裁和政治暴露人員篩查
- 持續監控
- 記錄保存
- 指派一個洗錢防治官員來負責監督上述義務的執行。
五、如何處罰?
根據犯罪類別和其他附加情況,處罰會有所不同。
例如,根據《反洗錢法》(5760-2000),任何人進行財產交易,意圖掩蓋或偽裝其來源,其中權利持有人的身份,其位置,運動,或其中的交易,將可能被判處最高十年的監禁或按《刑法》第 61(a)(4) 條規定的二十倍繳納罰款 ------ 202,000 新謝克爾。
六、以色列是否遵守 FATF 的規定?
是的,以色列自 2018 年起就成為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成員國,並且遵守其推薦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