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申請第 11 章破產保護=破產嗎?

Snowball
2023-01-04 16: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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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申請破產的報導中,我們頻繁地看到“申請第11章”這樣的字眼。那這意味著公司徹底破產了嗎?

原文標題:《申請第11章破產保護 = 真的破產? NO!

作者:0x10EC,Snowball

2022年熊市,美聯儲加息疊加幣價大跌,導致很多公司步履維艱。全球第二大加密交易所FTX、美國最大挖礦上市企業之一Core Scientific、加密貨幣借貸機構BlockFi,等都無一例外的申請了美國第11章破產保護法。

申請第11章破產保護法,會真的破產嗎?為什麼要申請第11章呢?

一、破產法第11章

美國破產法共包含13章,其中"第11章(Chapter 11)"指的是美國破產法的"重組(Reorganization)"章節,也是最常被申請破產保護的企業所使用的章節之一。是在法庭的保護之下在滿足債權人債權要求之前,給予公司時間重組其業務或資本結構。

因此,進入"第11章"的企業並不算完全破產。

二、第7章與第11章區別

一旦陷入無清償能力的狀態,其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選擇何種破產程序解決債權債務的問題。基本的選擇是在清算和重組之間,也就是美國破產法的第7章和第11章之間進行。而美國破產法第7章"破產清算"與第11章"破產重組"最核心的區別在於:申請破產的企業是否仍然存在繼續經營的價值。

第7章:清算後倒閉

  • 一旦啟動,法院會成為破產管理人,破產法院將任命財產管理人將企業關閉,並出售企業資產用以償債,最後解散企業。

  • 資產全數變賣後,若還有債務,將被免除。

第11章:拯救企業

  • 要求申請企業在其監督下繼續保持運營。啟動後,企業主需要在120日內制定企業重組方案,同時在這一過程中制定償債計劃。保護企業免於完全解體,有更大可能性重新恢復生機與活力。

  • 企業債務必須全數清償。

三、第11章特權

如何申請?

可由企業主動申請,也可由債權人發起(被動申請)。

根據第11章的要求,企業將憑藉未來收益支付部分或全部債務,而不是通過出售財產來支付。為此,第11章規定了一系列支持破產公司的條款,以增加其持續經營的可能性。

特權一:"債務自動中止"

一旦啟動第11章破產保護程序,企業有權暫時停止支付債務;除非事先取得破產法院批准,所有債權人均被禁止對申請破產保護企業採取任何措施。這項特權為企業爭取了時間來解決債務問題。

特權二:"重組方案實施"

進入第11章後,公司的管理權仍保留在企業的管理層手中,這也是美國破產法第11章區別於其他國家破產法的核心。企業的管理層將與債權人代表組成的"債權人委員會"一起制定重組計劃,對各方利益的保護進行協商,解決財務問題,並尋找持續運營的可能。

特權三:"合同重新談判"

進入第11章破產保護程序後,可以與已簽訂了合同的供應商重新商定合同條款。並可以在提供了足夠的依據以證明必要性的前提下,依據第11章1113條款修改或拒絕履行與工會簽署的集體談判協議,並針對員工福利和薪資進行重新談判。這些特權體現了美國破產法第11章與其他國家破產法的重要區別,也凸顯了其幫助企業重獲生機的獨特優勢。

寫在最後:

總之:重組方案實施後,如果企業能為債權人提供相當於或高於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所能獲得的償付,企業則可以退出破產程序回歸正常運營的狀態,成功轉型,強勢回歸;如果不能,破產企業則將進入清算程序。

第11章為企業提供了一個"喘息的機會",讓它們得以在制定重組方案、削減債務負擔、轉換所有權的變革過程中保持運營,甚至在恢復流動性能力後,走出破產邊緣,再度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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