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法院宣判一起384枚ETH盜幣案:被告人獲刑10年6個月並被處罰二十萬元
ChainCatcher 消息,上饶市廣信區法院以盜竊罪近日對一起盜幣案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2018 年 3、4 月份,李某某利用掌握的"植入木馬"及歸集零散 ETH 等相關技術,在為客戶繆某某維護相關伺服器之時,給繆某某的資料庫中植入了該木馬程序,被告人李某某先後 520 余次從被害人繆某某手機應用 imToken App 的電子錢包中轉走 ETH 共計 383.6722 枚。
後被告人李某某將該 383.6722 枚 ETH 通過自己創建的電子錢包流轉兌換成 109458 個 USDT。被告人李某某轉入收款錢包的 384 枚 ETH 時的價值約為 43 萬元人民幣。被告人李某某被抓獲後,公安民警通過技術手段將被告人李某某兌換後的約 109458 枚 USDT 全部退還給被害人繆某某。(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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