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O賽道研究:DAO的起源、演變與未來

鏈茶館
2022-02-18 23: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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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DAO還面臨法律地位不明確等問題,但是DAO所具有的高效、靈活、透明的價值,必然會使其有廣闊的演化空間。

作者:echo_z

2021年是DAO風起雲湧的一年。從PleasrDAO迅速眾籌購買知名NFT、到a16z投資泛興區文化社區FWB DAO,一連串標誌性事件見證了DAO這一新型組織形式的演化和活躍。

DAO的範圍最初集中在Defi項目治理,現在卻已擴展到投資、眾籌、興趣社群等多個領域,呈現萬物皆可DAO的趨勢。Messari的2021年終報告中甚至認為,「如果說2020年的主題是Defi,2021年的主題是NFT,那麼2022年的主題將會是DAO」。

DAO的風靡無疑突破了人們對於組織形態的原有認知,但是破舊立新立的究竟是什麼,還沒有明確定義。對於DAO的本質和定義,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如Messari認為DAO是「線上流動社區,資產由社區貢獻者管理」。

Bankless認為DAO是「數字原生社區,圍繞共同使命而建立」,a16z認為DAO是「網絡原生的全球化集團,共享資源、搭建產品、圍繞共同目標而一起工作」。這些定義都強調DAO是「合作社區」,但是對核心要素沒有共識,如合作模式、資產管理方式等。

在DAO的概念被泛化的今天,不如正本清源,回顧一下這個詞彙最初被創造出來時的語境和內涵,如此我們會發現,我們對DAO有多大的誤解。DAO這一詞彙的使用其實已經偏離了其本義,但是對比這樣的變化,恰恰能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DAO的本質,以及它迅速崛起的原因。

一、DAO的簡史、定義和分類

1.1 簡史:V神和BM的古早定義

DAO的三個核心詞彙: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去中心化和組織都較好理解,去中心化是區塊鏈的基本要義,分佈式系統保證了網絡的開放,組織則是一個實體泛稱,其中的Autonomous卻是我們常忽略的。

中文常將DAO譯為去中心化自治組織,其中的「自治」容易讓人簡單理解為自主治理,但其實英文原文表達的是「自動自發,不需要人為干預」。細品一下,如今我們討論的PleasrDAO、FWB DAO、People DAO,似乎沒有一個是「自動」運行管理的,基本都是靠人治為主,只不過代幣分配依靠區塊鏈執行。

但其實在DAO的創世階段,「Autonomous」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這個概念的遺失恰恰體現了Web3用戶對於「人治」的需求。

最早和DAO概念相關的討論,來自鏈圈傳奇人物BM(Dan Larimer)。2013年,BM在對人解釋Bitshares的機制時,將之類比為「DAC」(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

並且歸納DAC的核心是「有自己的區塊鏈來交換DAC的股份(注:即代幣)」,必須不能依賴於「任何個體、公司或組織來擁有價值」、「不能擁有私鑰」、「不能依賴任何法律合約」。

DAC是BM的首創,雖然定義並不完全清晰,但值得注意的是,DAC是用來描述如Bitshares這樣一個完整的產品,認為產品即公司,不再依賴人為管理,具有明顯的Autonomous內涵。

其後,Vitalik借用並微調了這個詞彙,開始在以太坊基金會博客中使用「DAO」這個概念,並認為DAC是DAO的一個子集,DAC以盈利為目的,而DAO不限於此。除此之外,Vitalik和BM的理解基本是在一個方向上的,而Vitalik在更抽象的層面定義了DAO。

根據Vitalik的定義,DAO及相關概念的核心區別點在於:是否擁有內部資本,是自治為主還是人治為主。Vitalik認為DAO所在的象限為:自治為主、人治為輔、擁有內部 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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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擁有內部資本,主要是用來區別DAO和DA(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s),後者代表如BitTorrent,只有去中心化功能,卻沒有相應的激勵體系,這個要點和我們如今對DAO的理解基本一致,資產是DAO的一個核心要素。

自治/人治的區別是這裡的重點。Automotion自治是相對於人類行為而言的,自治的極端形態是AI,完全沒有人工干預的成分;DAO則是主要的自治+次要的人治,來保證組織運行;而如果人治的成分更多,這個組織就會喪失其Autonomous的部分,轉而成為DO,即去中心化組織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s。

在這樣的定義下,Vitalik和BM的基本認知一致:世界上第一個DAO就是比特幣,因為比特幣有內部資產分配、主要運行均依靠區塊鏈代碼自動完成、偶爾需要人為干預決策。

對比V神和BM的古早定義和今天我們的使用習慣,能夠明顯感受到,如今我們提到的DAO並不苛求其Autonomous的內涵。當下我們所討論的DAO,往往是脫離了具體產品、指代一個共享共有的社區,在社區中「人治」必然是一個重要的部分而非輔助,其實更偏向於V神所說的去中心化組織DO。

有兩個對比可以進一步突出這個變化。

Vitalik以比特幣為例提到一個有趣的觀點:比特幣大部分時候更接近DAO,但是在2013年的分叉事件中則更像DO:當時由於代碼版本升級,而部分礦工沒有升級,導致產生了兩條鏈,最後根據社區決議回到了原版本。

如果放在今天,我們大概會認為這個事件是一個典型的DAO治理案例,而在當時Vitalik卻會認為這反映了比特幣不夠Autonomous。

BM特別指出過,中國的巴比特自稱有一個會員DAC,但這顯然是對DAC的誤用,因為巴比特會對會員進行中心化的篩選。中心化的篩選,是不是似曾相識?這不就是FWB DAO為人稱道的會員準入門檻嗎?但是今天,恐怕沒有任何人會指責FWB DAO不是一個DAO。

在古早定義中,DAO有強烈的去人類意志的含義,強調項目依靠代碼這樣的規則自動運行,但時間越往後移,DAO中Autonomation的部分越來越微弱,逐漸成為了DO。其中的轉變發生在什麼時候呢?

V神和BM的討論發生在2013~2014年,而之後將概念落地的第一個知名項目就是2016年的The DAO。除了由於黑客攻擊引發區塊鏈價值觀討論外,The DAO的另一個意義可能就在於,開啟了DAO概念從指向完整產品轉為指向人治組織的變化

The DAO核心運作機制是通過智能合約眾籌ETH,並兌換DAO代幣,給予參與者投票權,投票通過之後會通過智能合約自動分配代幣投資。The DAO相對於過去DAO概念的區別,是引入了依賴人類行動的投票環節,但相同點是投票結果會在智能合約上自動執行,依然包含Autonomation的內涵。

時間越往後推移,DAO中的人治環節成為了保留項目,但決策結果是否自動執行卻不再是必要條件------參考PleasrDAO和ConstitutionDAO,競標NFT和美國憲法副本都是人為的行動,項目無法依靠任何代碼自動執行。Automation越來越微弱的DAO,已經成為如今的主流,但也是在這樣的環境中,DAO開始有了新的意義和活力。

1.2 定義:當下使用習慣及核心要素

從嚴苛的DAO定義到如今泛化的使用,最核心的變化就是人們通常所認知的DAO包含越來越多的「人治」,而項目自發治理的Autonomation含義越來越弱。

如果從原教旨主義的視角來看,如今的DAO基本都是DO。不過相習成俗,我們不妨接受DAO這個詞彙的冠名,在吸收初始內涵的同時審視當下項目的出現原理,來抽象新的定義。

在近兩年興起的DAO中,大多都是由於人們共同做某件事情的需求而出現。如PleasrDAO最初就是想要集結購買一副NFT,FWB DAO是為了撮合一部分有共同興趣愛好的人,Curve DAO則是為了共同決定LP池的收益率,人和人的互動及共同決策是這些DAO出現的共同原因。

而另一個必要條件則是區塊鏈,人們可以借助區塊鏈技術實現組織的自動記賬和分配,相當於有了股權機制,於是種透過區塊鏈來實現資本自動分配的運營實體就誕生了。

結合Vitalik在2014年的提煉,和當下人們的使用習慣,鏈茶館總結DAO是一種新型的人類合作模式,其核心要素包含:

  • 擁有內部資本,通過利益分配來激勵參與者的行為,保證組織運行

  • 擁有一定程度的自治,即不依賴人類意志和行為的自動決策及執行能力

  • 擁有一定程度的人治,且人治模式是去中心化的,即所有成員均擁有參與決策的途徑

關於第一點毋庸置疑,通過內部資本來做代幣激勵,是保障參與者做出有利於組織發展行為的基石。

後面兩點則是對DAO演化後的總結。對比Vitalik2014年的定義,這裡對於自治/人治的比例放得更寬鬆,將自治作為必須大於0的可調參數而非主要部分。在實際的DAO案例中,自治的部分通常體現在區塊鏈上的代幣自動分配,如眾籌ETH可兌換項目代幣,保證不可篡改。

無論如何,一定程度的自治是必須的,否則就成了完全的人治。在Vitalik的定義中,即使DO也是依賴區塊鏈的,也許他認為完全沒有自治的組織無法實現真正的去中心化。

許多人會默認DAO是基於區塊鏈建立的組織,但是從更本質的意義上來說,核心是組織自治,區塊鏈只是一種自治手段,未來可能會有新的方式;反過來說,如果區塊鏈淪為了項目炒作形式而喪失了自治內涵,那也偏離了DAO的本義。

關於人治的探討,是由近期DAO的實踐帶來的。在早期定義中,人治部分處於邊緣,沒有太多模式可言,但在現在,人治是許多DAO的重要部分,也衍生出多種合作模式,有必要先定義出人治的概念。

人治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決策,二是行為。

關於決策部分,值得討論的是,如果現在的DAO本身就是圍繞人建立的組織,人的投票決策是否也都是組織自治的一種形式?我們的觀點是否定的。

The DAO中雖然也有投票環節,但是投票決定投資項目本身是在規則範圍內的,並非外部決策,而如今的許多DAO,人們的決策範圍幾乎可無限擴展,可以發起新項目、甚至決定組織發展方向,這些無法定義在組織規則內部,其實就是外部的人類意志。

所以,人治和自治最核心的區別就是,人治可以突破規則,如果投票決策的範圍在規則清晰定義的範圍內,可以視為自治,如果在規則外則是人治。這也決定了人治下的DAO的演化會極其複雜和迅速,不同的DAO也會有獨特的人治模式。

關於行為部分則比較好理解,比如DAO參與競標的行為需要人去完成,無法通過代碼自動執行。因此人治的定義就是「在最初的規則外,由人對組織發展進行討論決策,並對所有無法自動執行的決策予以執行」

人治帶來的另一個問題是「去中心化」的界定。在2014年左右的語境中,DAO都是指代基於區塊鏈建立的產品,天然就是去中心化的,而現在引入了人治,去中心化不再不證自明。好在人們在理解DAO時,通常是將其與傳統的公司對比,而DAO通常都讓所有成員擁有一定決策權,相比傳統公司而言去中心化程度高得多。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DAO並不都是去中心化的,如FWB就有一個15人的審核團隊來篩選所有申請入會的人,具有一定的封閉性,但這一特點也被大多數人接受了。因此在我們的定義中,人治模式必須在成員參與決策權上實現去中心化,但並不要求完全的開放。

借助這一定義,可以更清晰地闡述DAO的功能:通過利益分配和自治保護(而非法律等其他條件的保護)來激勵參與者的行為符合組織目標,通過去中心化的人治模式來實現成員的共同決策,以此實現成員共享管理權的合作組織。

1.3 分類:根據使用場景分成的五類主流

由DAO的功能可以看到,所有需要人類合作的組織,都可以通過DAO的形式來建立,因而DAO的使用場景將極其廣泛。通過歸類DAO的主要使用場景,也即人們的合作目標,鏈茶館對DAO進行了如下分類:

  • 項目治理類DAO:依託於一個獨立產品而建立的治理社區,如Defi領域的CurveDAO。

  • 資源調度類DAO:籌集資源來完成共同目的,如專注Dapp投資的MetaCartel、專注NFT收藏的PleasrDAO、眾籌競拍美國憲法副本的ConstitutionDAO、購買大額遊戲NFT資產的YGG DAO。

  • 文化興趣類DAO:用戶圍繞相近的文化興趣而聚集社交、但沒有單一固定目的,如FWB DAO。

二、 典型DAO項目梳理

2.1 項目治理類DAO:CurveDAO

在2020年的Defi Summer後,Compound、Aave、Curve等一系列頭部Defi項目陸續上線治理,開啟了通過DAO來進行項目管理的先河。CurveDAO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而且由於其投票權利帶來的Convex War而備受矚目。

CurveDAO基於Aragon框架創建,但不同於通常一幣一票的機制,CurveDAO採用時間加權機制:CRV持有者可以鎖倉CRV來獲得投票代幣veCRV,後者不能交易,只能通過鎖倉獲得,鎖倉最多1周、最長4年,鎖倉時間越久則投票權利越大,且權重在接近鎖定期時會逐漸減小。

鎖倉越久代表對項目的信任程度越高,Curve通過這樣的設計,讓持久鎖倉的用戶獲得更大的投票權重,來解決項目單純被大戶資金引導的問題。

通過veCRV投票,可以決定礦池的激勵參數,因此這一治理權利有非常大的利益空間。不少Defi項目都用自己的代幣來激勵veCRV持有者的方式,以此引導veCRV持有者投票提升自己代幣池的激勵參數。

Convex也有代幣CVX的激勵,引導用戶在Convex平台上質押CRV,以此獲得了Curve的治理權,甚至複用CRV的鎖倉機制,規定鎖倉Convex代幣CVX的用戶可以對Convex進行投票,引發在Convex上的二輪權力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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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們會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由於CurveDAO是一個區塊鏈原生的、開放無審核機制的DAO,只要願意持有並鎖倉CRV就可以參加治理,因此參與者極其廣泛,DAO成員的治理權利甚至可以作為一種商品來爭搶。

項目治理類DAO的準入門檻都非常低,通常只要持有項目代幣就可以參與DAO,而治理權利又會決定項目參與者的利益,因此就有可能出現治理權的買賣市場。相對來說,其他類型的DAO會有一定的封閉性,DAO的治理權分配也會更固定。

2.2 資源調度類DAO

2.2.1 投資DAO:MetaCartel

MetaCartel是一個投資早期Dapps的DAO,已投資過Gelato、Rarible、Pocket Network等多個項目。

MetaCartel由智能合約和法律提供雙重保護:一方面採用Moloch V2的智能合約框架,另一方面也註冊了實體公司。自稱類似一個開源軟件項目+天使基金。投資額度在2萬~10萬美元之間。

整個組織內部分為三類人:第一類是積極貢獻者,主要負責項目搜尋、盡調、投資決議等工作。這部分人如果在DAO中不再活躍,有可能會被強制退出組織,此外他們也可以隨時自主退出。

在區塊鏈上贖回資金;第二類人是代表公司法律實體的「官方投資者」,不需要像第一類成員那樣積極貢獻;第三類人為DAO的運行提供法律、金融等服務,收取固定費用,不一定是DAO的成員。

總結來看,MetaCartel分為兩種人,第一種是區塊鏈原生的DAO成員,真正完成投資任務且主要行為依賴區塊鏈;另一種人則類似現代公司職員,保障DAO與現實世界的法律、金融等交互。

MetaCartel這樣的DAO融合了Web3和傳統鏈下世界的基因,是一種混合模式。相對傳統基金來說,MetaCartel的資金管理在鏈上進行,提供無需審核的成員退出機制,資金管理模式完全不同。

並且強調成員共同決策,有更強的扁平管理色彩;而相對鏈上原生的DAO而言,MetaCartel又與鏈下的法律世界有強交互,擁有合法的實體地位。

MetaCartel當前擁有60多名DAO成員,準入門檻為個人10~200 ETH(女性最低5 ETH)、組織50~200 ETH,新加入成員需要通過現有成員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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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NFT收藏DAO:PleasrDAO

PleasrDAO是一個數字藝術收藏DAO,致力於收藏具有深刻文化意義的數字作品。其代幣為$PEEPS,當前全流通市值約1,500萬美元。

PleasrDAO起源於一部分用戶為了競標購買藝術家pplpleasr的一副NFT而形成的眾籌組織。pplpleasr由於為Aave、Uniswap等多個頭部Defi項目創作宣傳作品而知名,將其為Uniswap V3創作的「x*y=k」宣傳影片作為NFT拍賣。

有人開始在Twitter上集結用戶眾籌ETH,並且迅速發布代幣$PEEPS作為眾籌憑證,最終以310 ETH (當時約52.5萬美元)買下了這幅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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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PleasrDAO還以1,696 ETH (當時約550萬美元)拍下了全網著名的meme表情doge NFT,並且基於這個NFT做了一個NFT共享嘗試:將NFT拆分成上百億個同質化代幣,通過出售這些代幣實現NFT的共享。現在,doge NFT項目的全流通市值已經達到8,000多萬美元,被7,000多個地址所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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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rDAO還在不斷做新的嘗試,甚至孵化新的DAO。2021年末,PleasrDAO成立了FreeRossDAO,旨在購買Ross Ulbricht的NFT,並拆分讓更多人共有,款項均捐贈用於拯救Ross。Ross Ulbricht,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暗網市場Silk Road的創始人,2013年被捕,被控洗錢等多項罪名,最終判以雙重無期徒刑、加上40年監禁、且不能假釋。FreeRossDAO以1,446 ETH拍下了Ross的一系列NFT作品,當前該項目全流通市值約300多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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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rDAO當前成員約80多名,沒有公開進入渠道,但會公開照片個別職位。

2.2.3 眾籌DAO:Constitution DAO

ConstitutionDAO是為了眾籌購買美國憲法原件副本而成立的DAO組織,參與者會獲得對憲法副本的管理投票權。ConstitutionDAO合計眾籌4,700萬美元,但最終競拍失敗。目前核心團隊已不再運行DAO,也開放了所有資金的贖回。

ConstitutionDAO是在短時間內迅速集結的平民DAO,有明確的行動目標。雖然成立倉促,框架並不完備,但相對傳統的眾籌行為,ConstitutionDAO的資金籌集和贖回都通過區塊鏈執行,做到了公開透明。

不過,ConstitutionDAO仍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依賴鏈下世界,成立初即和非盈利機構Endaoment合作,後者協助其在蘇富比競拍。同時DAO也成立了一個有限公司,避免和Endaoment合作有問題。而且DAO的資金管理也比較中心化,錢包由13名核心成員管理,需要其中至少7人簽署來動用財產。

2.2.4 遊戲公會DAO:YGG DAO

在Gamefi中崛起的遊戲公會YGG在2021年成立了YGG DAO,並發布其代幣$YGG來作為DAO成員憑證及治理代幣,當前全流通市值約34億美元。

YGG核心的商業模式即購買P2E遊戲中的NFT資產,將其出租給其他玩家來賺錢。YGG DAO相對於原有公會模式的變化在於,將公會的功能逐漸遷移到智能合約上,實現DAO的自動運行。YGG希望將玩家的獎勵分發、資產管理、NFT租賃等功能都遷移的區塊鏈上,由$YGG代幣持有者共同投票決議並自動執行。

此外,YGG DAO還會為主要的遊戲定制單獨的SubDAO,SubDAO有自己的規則,但仍為YGG DAO整體貢獻收入。定制的SubDAO會有一名專屬負責玩家,同時擁有自己的錢包和代幣,並且可以從YGG財政部借用NFT。

通過這樣的方式,YGG擴大了決議參與人員,並將其部分功能自動執行。不過,YGG當前的資產管理方式還是偏中心化的,資產的挪用需要YGG三名聯合創始人中的至少兩名共同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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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G DAO生態系統示意圖

2.3 文化興趣類DAO:FWB DAO

FWB DAO最初起源於一小波Web3愛好者的私有Discord頻道,逐漸發展為一個全球化社區。FWB DAO有自己的代幣$FWB,總量100萬顆,當前全流通市值約5,000萬美元。

如前所述,FWB設置了較高的社區門檻,申請者首先需要寫一份自我介紹,通過15人團隊的審核,之後還需要購買75個$FWB代幣才能加入,這些代幣在如今價值約3,000多美金。

社區擁有共同的使命:激發Web3用戶的創造和共享。在社區內,成員會共享藝術、美食等主題的討論,並且共同發起和執行了多個項目,如開發通過錢包驗證的門票產品、孵化並展覽NFT作品、建立社區動態實時看板等。2021年,FWB DAO獲得a16z的投資,但未公布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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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B DAO孵化的NFT作品

FWB的運作模式如下:成員基本分為團隊領導、活躍貢獻者和社區成員這幾個角色。團隊領導會分別帶領不同團隊完成項目,包括前述的NFT孵化、產品開發等;活躍貢獻者幫助項目落地;更廣泛的社區成員則可以參與提案治理。

此外還有一個Board董事會,由一部分員工、社區成員和顧問組成,決定FWB DAO的戰略。每個團隊領導定期申請預算,根據Snapshot上的提案來進行決議分配。FWB DAO擁有自己的資產錢包,密鑰由核心成員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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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B DAO的分工示意

三、總結:DAO的價值與趨勢

本文梳理DAO從早期的定義到今天使用內涵的演變,指出DAO是一種新型的人類合作模式,核心要素包含內部資本;一定程度的自治,即不依賴於人類的自主決策和執行能力,以智能合約為典型;去中心化的人治,即全員擁有參與決策的途徑。總結主流DAO,可以看到幾個類型的區別。

項目治理類DAO是基於區塊鏈項目的原生DAO,投票決議均與項目本身的進展相關,是依託於產品的治理社區。這類DAO的鏈上化、也即自治化程度最高,而且準入門檻普遍較低,相應地去中心化程度較高,也因此容易出現治理權利被利益導向所左右的情況。

項目治理類DAO同時也開創了項目社區的運營模式,是Web3項目激勵社區成員參與、形成項目護城河的重要途徑,可以想見這類模式在未來會非常多見。

資源調度類DAO的去中心化和自治化程度相對較低。其中,一部分具有較高封閉性,如PleasrDAO、MetaCartel都有很高的準入門檻,成員固定在少數人中;另一部分雖然門檻低,但是存在一個相對中心化的核心管理團隊,如遊戲公會YGG DAO的資產由三位聯合創始人管理、ConstitutionDAO的資產和戰略也由核心團隊來負責。

此外,不少DAO均需要鏈下世界的協助,如ConstitutionDAO需要其他組織來代表其競標,許多活動無法在鏈上自動完成。資源調度類DAO和傳統的眾籌、小型公司功能非常類似,但是借助區塊鏈實現了資產管理的透明公開,很可能會成為未來諸多組織的新型模式。

文化社群類DAO在去中心化和自治化程度上和資源調度類DAO類似,但是目的性更弱,更像是社會文化實驗。文化社群類DAO的發展形態最不穩定,如果產生了固定的產品、或是明確目的,也可能轉化為項目治理類DAO和資源調度類DAO。

相對過去的組織模式,DAO通過區塊鏈進行資產管理和部分決策的自動執行,在整體上實現了更大規模的決策權力下放,和區塊鏈的開放精神一脈相承。雖然DAO還面臨法律地位不明確等問題,但是DAO所具有的的高效、靈活、透明的價值,必然會使其有廣闊的演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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