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申请第 11 章破产保护=破产吗?
原文标题:《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 = 真的破产? NO!》
作者:0x10EC,Snowball
2022年熊市,美联储加息叠加币价大跌,导致很多公司步履维艰。全球第二大加密交易所FTX、美国最大挖矿上市企业之一Core Scientific、加密货币借贷机构BlockFi,等都无一例外的申请了美国第11章破产保护法。
申请第11章破产保护法,会真的破产吗?为什么要申请第11章呢?
一、破产法第11章
美国破产法共包含13章,其中“第11章(Chapter 11)”指的是美国破产法的“重组(Reorganization)”章节,也是最常被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所使用的章节之一。是在法庭的保护之下在满足债权人债权要求之前,给予公司时间重组其业务或资本结构。
因此,进入“第11章”的企业并不算完全破产。
二、第7章与第11章区别
一旦陷入无清偿能力的状态,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选择何种破产程序解决债权债务的问题。基本的选择是在清算和重组之间,也就是美国破产法的第7章和第11章之间进行。而美国破产法第7章“破产清算”与第11章“破产重组”最核心的区别在于:申请破产的企业是否仍然存在继续经营的价值。
第7章:清算后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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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启动,法院会成为破产管理人,破产法院将任命财产管理人将企业关闭,并出售企业资产用以偿债,最后解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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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全数变卖后,若还有债务,将被免除。
第11章:拯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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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申请企业在其监督下继续保持运营。启动后,企业主需要在120日内制定企业重组方案,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制定偿债计划。保护企业免于完全解体,有更大可能性重新恢复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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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必须全数清偿。
三、第11章特权
如何申请?
可由企业主动申请,也可由债权人发起(被动申请)。
根据第11章的要求,企业将凭借未来收益支付部分或全部债务,而不是通过出售财产来支付。为此,第11章规定了一系列支持破产公司的条款,以增加其持续经营的可能性。
特权一:“债务自动中止”
一旦启动第11章破产保护程序,企业有权暂时停止支付债务;除非事先取得破产法院批准,所有债权人均被禁止对申请破产保护企业采取任何措施。这项特权为企业争取了时间来解决债务问题。
特权二:“重组方案实施”
进入第11章后,公司的管理权仍保留在企业的管理层手中,这也是美国破产法第11章区别于其他国家破产法的核心。企业的管理层将与债权人代表组成的“债权人委员会”一起制定重组计划,对各方利益的保护进行协商,解决财务问题,并寻找持续运营的可能。
特权三:“合同重新谈判”
进入第11章破产保护程序后,可以与已签订了合同的供应商重新商定合同条款。并可以在提供了足够的依据以证明必要性的前提下,依据第11章1113条款修改或拒绝履行与工会签署的集体谈判协议,并针对员工福利和薪资进行重新谈判。这些特权体现了美国破产法第11章与其他国家破产法的重要区别,也凸显了其帮助企业重获生机的独特优势。
写在最后:
总之:重组方案实施后,如果企业能为债权人提供相当于或高于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偿付,企业则可以退出破产程序回归正常运营的状态,成功转型,强势回归;如果不能,破产企业则将进入清算程序。
第11章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喘息的机会”,让它们得以在制定重组方案、削减债务负担、转换所有权的变革过程中保持运营,甚至在恢复流动性能力后,走出破产边缘,再度起飞!